澧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经县政府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该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补贴资金正式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今年安排财政资金347万元。这一决定极大推动了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开展,惠及全县200多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几千名干部职工,得到了广泛好评。
澧县自1996年开始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补贴资金一直未能纳入财政预算,成为制约该县住房公积金归集发展的重要因素。部分事业单位不能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导致干部职工无法正常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群众对此意见很大。针对这一的问题,澧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多次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汇报,得到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终于促成了问题的解决。
(澧县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