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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从明年1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近日,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省建设厅的批复,向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各单位发出通知决定从20071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为5%—12%,职工与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超过常德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各地和单位接此通知后,按照规定的时间调整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工资套改到位后,要及时调整缴交基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公积金缴交比例的清理和规范工作。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