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市财政局从12月6日开始,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9个区县(市)管理部进行为期一周的检查。
市财政局从2003年开始,每年定期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已形成了一种制度。这次检查的内容主要有:职工个人是否按规定用途和程序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单位是否按时足额为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手续是否齐全,额度是否超标,贷款担保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违规发放贷款的现象;是否存在违规开设银行账户现象,有无违规出借或截留、挤占、挪用和贪污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利息收入和支出的核算是否准确完整;是否正确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是否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增值收益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市财政等。
为配合好此次检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9个管理部自接到市财政局的检查通知后,提前进行了自清自查,已做好了各项迎检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