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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武陵区一名中学教师,2005年8月变动工作单位,现有两个帐户?

    问:我是武陵区一名中学教师,2005年8月我的工作单位发生了变动,最近我发现出现两个公积金帐户,一个是原单位的,一个是现单位的。为什么我调动工作后,原单位的帐户不能继续使用?

    答:2002年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你于2005年8月调动工作后,应由原单位财务人员到武陵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变更登记,并同时填好“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将资金转入新帐户。请你委托原单位财务人员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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