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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优化服务,实行八化
 

1、支取快捷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支取、转移,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当时办结。

2、审贷限时化。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一般情况从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贷款的答复。准予贷款的自产权抵押办妥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3、收费最低化。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转移、委托贷款等各项业务,“中心”零收费,“中心”同时协调并监督相关收费单位按收费标准的下限收取。

4、风险最小化。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按其规定的公积金提取使用途径运作,确保公积金不被挪用、不为他人提供任何担保、不进行任何投资,努力将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风险最小化。

5、账务公开化。每年至少一次与各单位核对账目,每年6月30日准时为职工个人按规定计息,并向各正常缴存单位职工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对账簿。今年七月市中心为市直五万多名缴存户打印了对账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每季度或每年都可以到市中心提取窗口和指定委托银行窗口打印对账明细。

6、管理透明化。全市住房公积金实行透明管理,每年至少一次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7、服务规范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优质服务,办事程序公开上墙上网,办公场所整洁有序,服务人员文明礼貌。

    8、首问责任化。工作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制,对“中心”的各项服务投诉必复,限时办理,满意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