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底连续出台调控政策之后,“国十一条”顺势而出,在意料之中,细观条文亦在情理之中,在民生保障和经济发展之间中央政府选择了最具理性和现实性的道路,接下来就要看整个市场的应对了。 不得不把地方政府作为市场博弈中的一方了,因为在土地供应这最重要的一环上,地方政府已经完全是企业化运作了。但在分税制、“土地财政”、土地出让办法等大环境因素短期难以改变的前提下,地方政府还是应该克制其获利冲动,积极配合中央政府的要求,加强监管与督查,并真正承担起地方政府的责任,贯彻中央政府双轨制的思路,切实地摸索出一套增加土地供应与保障房的实施体系,从而让保障房落实到实处,而缓解供应的紧张以部分解决民生问题的诉求。 对发展商而言,牟利固然是本能,但也需合理合法合规,除完全遵守“国十一条”中诸项规定外,且在开发与运作过程中,少些饮鸩止渴的手法,少些推波助澜地拉高房价。固然,目前市场,存在的价格即是合理,毕竟城镇化将带来难以估量的需求,但房价真正高到触动民生,悬在头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总还是要掉下来的。同时,在地方政府资源有限的现实条件下,更多地去配合做些保障房的建设,也算是同地方的良性互动,从而避免或者延迟更严厉政策的出台。 针对广大购房者,其实最该调整的还是心态,要知道,即便不是有5000年传统文化的中国社会,放之四海,固定资产价值总也是个缓慢上升的过程。的确是有购房需求的,总是要接受市场的价格。一味抱怨房价过高不是有效地解决方案,就这次二套房政策为例,对于大量的改善性的刚需,无疑也是提高了门槛;纵然首次购房者获得了基本的政策及信贷上的保障,但首次购房者一旦购房就意味着解决了住房也获得了房屋是资产的天性,二来总有要再次改善的需求,谁也不希望哪天资产在手中贬值,另外,若再次购房也一样须付出更多了。 房地产毫无疑问是政策市,只有市场中博弈的各方理性客观地应对,才能避免越调控越涨价的恶性局面,才能避免进一步政策的出台,才能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地发展,修改下安迪格鲁夫的名言,唯有理性者才能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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